今年两会,高房价和房地产调控是当仁不让的焦点之一。据新华网消息,针对高房价,包括信贷、财税、融资审批、土地等一系列第二轮调控风暴正在酝酿之中。
虽然房地产市场经历了多轮暴涨暴跌,但是房地产调控政策在这过程中并未得到完善,让不少人对于政府调控越来越失去信心。调控失效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当然主要原因是地方财政对于房地产业过于依赖而导致政府投鼠忌器,不敢真刀真枪调控房地产。但是从更深的原因来看,不可否认,目前房地产调控手段仍未完善也是重要的原因,除了信贷、土地、市场管理等方面的调控手段之外,房地产税收体系的不完善,房产持有成本过低导致房产投资、投机比例过高仍是重要原因。
纵观目前国内的房地产税收,主要征收都在于房地产交易环节,而在房产持有方面的税收却仍然缺失或者偏低。在国外多个成熟市场,房产持有必须交付一定比例的税收,这也是投资客必须考虑的主要成本之一。而在内地市场,之所以老百姓喜欢炒房或者投资房产,这与房产持有成本过低有关。其实,只要把握好买卖的时间节点,不管是普通市民还是专业炒房客,都敢于出手买房。在2009年国家降低购房门槛以及利率优惠,马上就促使大量的投资者入市买房,不少人手上拥有数套房子甚至数十套房子。大量投资需求的涌入也促使市场非理性繁荣,助涨助跌。
因此,新一轮的房地产调控,如何增加房产持有成本是难以避开的话题,设计递进式的房产持有税收,特别是对于持有大面积物业以及多套物业的投资者者科以较高的税收,是主要的原则。不管是物业税还是房产税,只要先出台试点,都是对房地产投资者一个明确的调控信号。
当然,要达到理想的调控效果,在房地产调控政策查漏补缺的同时,更需要地方政府对调控政策强有力的执行。而地方政府要落实调控政策,财税改革将是打开困局的重要手段。从长远来讲,房地产持有税收的征收,也可以为地方政府提供新的稳定收入来源,减少其对于“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